桃園市育兒津貼自104年4月1日起正式開辦囉!

親愛的市民您好:
為維護兒童健康成長權,並分擔家庭育兒經濟負擔,市府特別籌編預算,針對3歲以下兒童開辦桃園市育兒津貼,凡符合資格者,每名兒童每月補助3,000元,至兒童滿3足歲當月止。

一、申請資格
(一)照顧3歲以下兒童。
(二)兒童及申請人均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以上(兒童未滿1歲,在本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,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記錄者,則不受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連續達1年以上規定之限制)。
(三)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。
※過渡時期規定:凡民眾於開辦日起6個月內(自104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)提出申請者,兒童及申請人只要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6個月即符合申請資格。

二、申請應備文件
(一)申請表。
(二)申請人及兒童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(含電子戶籍謄本)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(指自103年2月5日起申領者),並應記載全戶人口及詳細記事。
(三)申請人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。
(四)申請人印章。
※申請人為兒童之父母雙方、行使負擔兒童權利義務一方或監護人,其他依桃園市育兒津貼實施要點之規定。
※委託人請檢附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及印章。
※如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者,請蓋章確認。

三、受理申請窗口
(一)申請窗口:兒童戶籍地之區公所社會課
(二)洽詢電話:

 

各區公所社會課
區公所
洽詢電話
區公所
洽詢電話
區公所
洽詢電話
桃園區
334-8058轉1200
平鎮區
457-2105轉2223
楊梅區
478-3683轉50
龜山區
320-3711轉802
大園區
384-2494轉231
大溪區
388-2201轉213
蘆竹區
352-0000轉167
龍潭區
479-3070轉1205
復興區
382-1500轉175
八德區
368-3155轉164
新屋區
477-2111轉315
中壢區
427-1801轉1203
觀音區
473-2121轉122

 
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ndrewy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