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育兒津貼自104年4月1日起正式開辦囉!
親愛的市民您好:
為維護兒童健康成長權,並分擔家庭育兒經濟負擔,市府特別籌編預算,針對3歲以下兒童開辦桃園市育兒津貼,凡符合資格者,每名兒童每月補助3,000元,至兒童滿3足歲當月止。
一、申請資格:
(一)照顧3歲以下兒童。
(二)兒童及申請人均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以上(兒童未滿1歲,在本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,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記錄者,則不受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連續達1年以上規定之限制)。
(三)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。
※過渡時期規定:凡民眾於開辦日起6個月內(自104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)提出申請者,兒童及申請人只要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6個月即符合申請資格。
二、申請應備文件:
(一)申請表。
(二)申請人及兒童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(含電子戶籍謄本)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(指自103年2月5日起申領者),並應記載全戶人口及詳細記事。
(三)申請人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。
(四)申請人印章。
※申請人為兒童之父母雙方、行使負擔兒童權利義務一方或監護人,其他依桃園市育兒津貼實施要點之規定。
※委託人請檢附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及印章。
※如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者,請蓋章確認。
三、受理申請窗口:
(一)申請窗口:兒童戶籍地之區公所社會課
(二)洽詢電話:
各區公所社會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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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公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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洽詢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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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公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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洽詢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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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公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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洽詢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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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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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4-8058轉1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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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鎮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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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7-2105轉22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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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梅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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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8-3683轉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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龜山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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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0-3711轉8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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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園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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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4-2494轉2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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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溪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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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8-2201轉2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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蘆竹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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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2-0000轉1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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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潭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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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9-3070轉12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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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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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2-1500轉1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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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德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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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8-3155轉1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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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屋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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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7-2111轉3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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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壢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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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7-1801轉12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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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音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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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3-2121轉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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